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行?調整前不予補發...人社部最新回應來了 |
查看:121 發稿日期:2018/9/30 14:33:12 |
社保不僅跟每個在職人員的收入直接相關,也影響大家退休後的各項待遇!而在社保的話題中,養老也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最近隨著多項社保政策的調整,一些相關的話題在網絡熱傳,讓不少人產生疑惑!近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回應了公眾的疑惑和誤讀。 一、有省份養老金收不抵支,因此領不到錢? “2018年—2020年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仍有13—14個,且進一步分化的趨勢逐步增大。”很多參保者擔心:養老金是不是領不到了? 【全國養老金收大於支,按時足額發放有保障】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回應: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沒問題,全國各地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不足的省份,目前製度運行都很平穩,養老金發放有保障。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局部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是事實,但這是局部問題。2014年,我國出現3個省份收不抵支,之後又有所擴大,這主要是現行養老保險製度采取省級統籌的結果,但不影響個人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從全國看,養老保險基金近年來一直收大於支、結餘持續增長。其中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017年收入3.29萬億元,支出2.85萬億元,當期結餘4389億元,累計結餘4.14萬億元。 為緩解部分地區基金收支壓力,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作為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均衡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擔,調劑餘缺,更好地確保全國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 與此同時,國家已采取了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強化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等措施,能夠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二、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不用再繳? 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沒必要再繳了,反正到退休年齡後一樣可以領養老金。 也有年輕人認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麽早參保繳費,等離退休年齡接近15年的時候再繳也不遲。 養老保險已繳滿15年,但自己還有好久才到退休年齡,現在又遇上延遲退休,還要不要繼續繳? 【長繳多繳,退休後每月能領得更多】 人社部回應:繳費年限滿15年隻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是否具備養老金領取資格的一個條件。我國養老保險製度遵循“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原則,退休時計算的養老金水平,與其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水平的高低直接相關,因此,參保人員盡可能地長繳、多繳,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隻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建立勞動關係,不論勞動者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是否滿15年,都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我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以及最低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激勵約束機製。因此參保人職工養老保險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之後,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如繼續繳費,則將來退休後可享受的養老金就越高。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待遇領取地申請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三、各地養老金調整,調整之前的錢不發了? 一些網帖說:“年初上調養老金,到了7月份也沒領到。地方調整延遲,調整之前幾個月的錢是不是不發了?”“上調養老金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我68歲了怎麽沒感受到?” 【調後的養老金,從調整當年1月1日算起並補發】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說:養老金調整後,各地發放到位的具體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要從調整當年1月1日算起並足額補發,“以今年為例,某地可能在6月開始落實上調後的養老金,但同時要補發從1月到5月上調的額度。”
此外,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由地方確定,由於地區間情況存在差異,各地調整養老金的水平和辦法等不盡一致。從近年各地做法看,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界定,絕大多數省份確定為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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